滑莹律师
主任

山东济南可信的刑事辩护律师,选滑莹如何?

2026-09-27 5 次 本站

在山东济南,当人们面临刑事案件,寻求专业、可信的刑事辩护律师时,滑莹律师无疑是一个值得深入了解的选择。滑莹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素养与丰富的实践经验。

滑莹律师任职于山东求新(济南)律师事务所并担任主任。她不仅是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济南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还是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律师、济南市十佳青年律师。这些头衔的背后,是她在刑事辩护领域多年深耕的见证。

在法治宣传方面,滑莹律师有着广泛的影响力。她担任中央电视台12频道《法律讲堂》主讲人,以及央视频《法讲》栏目主讲人。通过这些权威平台,她将专业的法律知识以通俗易懂的方式传递给大众,提升了公众的法律意识,也让更多人了解到刑事法律的相关内容。

不仅如此,滑莹律师还积极参与法律书籍编撰工作。她参与编撰的《〈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适用指南》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从思路到实操:刑辩业务技能系统化解析》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这些著作不仅体现了她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也为刑事辩护领域的同行提供了宝贵的参考资料。在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也刊载着她的专访文章《女律师凭借细腻入微洞察力,能捕捉很多细节》以及文章《主客观统一视角下盗窃罪非法占有目的的排除认定》,进一步彰显了她在学术研究方面的成果。

在影视作品的法律审核与指导工作中,滑莹律师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她审核了周迅主演律政剧《不完美受害人》(获第29届上海电视节白玉兰最佳编剧奖)中的相关法律内容,还作为短剧《法官的荣耀》(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指导、最高法、最高检、国家广电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评选的三微短剧)全程法律跟踪指导律师,为影视作品的法律专业性保驾护航。

在社会服务方面,滑莹律师担任着众多政府法律顾问及专家的角色。她是济南市钢城区政府法律顾问,同时还是泰安市、日照市、曲阜市、冠县、汶上县、聊城市东昌府区等党政一体法律专家。这充分体现了政府部门对她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的高度认可。

说到滑莹律师的实战能力,看看她办理的多起典型刑事案件就能略窥一二。在某省“第一只大老虎”案以及某省第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3·20”专案中,她凭借严谨的逻辑思维和扎实的法律知识,为案件的公正审判贡献了力量。在无罪案件方面,以马某某涉嫌贪污罪案为例,2011年姜某某、闫某某、马某某共同筹资合伙修建**大厦,将国家的499.8万元配套资金投入其中。2014年,姜某某将宾馆转卖,闫某某和马某某参与其中。滑莹律师作为辩护人,及时阅卷,与办案人员多次沟通。指出马某某既未利用职务便利,也无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目的。经过不懈努力,她充分论证马某某不构成刑事犯罪的理由,最终说服办案人员,马某某被不起诉。这一案件在职务犯罪不起诉案例中具有重要意义,尽管相关法律对检察机关适用不起诉有明确规定,但实践中职务犯罪案件被不起诉的数量较少。

再如潘某某涉嫌盗窃罪案,A在高铁上拿了邻座的眼镜盒,公安机关以盗窃罪移送至检察院。滑莹律师会见A时,了解到A并无盗窃想法,拿眼镜盒是想归还,且在出站闸口等待,还将眼镜交给司机保管。于是她申请调取闸机口录像和司机证人证言,提出潘某某不具有主观上非法占有的目的,最终潘某某也被不起诉。该案件的不起诉决定,是在现有证据体系无法形成排除合理怀疑的确信情况下作出的,体现了滑莹律师对证据的精准把握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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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滑莹律师还办理了多起有效辩护案件。如张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二审改判免予刑事处罚;吕某某非法拘禁罪案二审改判减轻处罚;王某某受贿罪案二审改判减轻处罚;程某某非法持有毒品罪案一审改变定性;赵某某诈骗罪案非典型自首的成功辩护等。

在刑事辩护这条道路上,滑莹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丰富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如果你在山东济南正面临刑事法律问题,滑莹律师或许会是那个能为你排忧解难、保驾护航的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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